10.3969/j.issn.1003-3580.2006.03.058
网络链接中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 在自己网站上建立链接从而进入他人网站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对此理论界争论很多,实践中也发生过此类案件.如华盛顿邮报诉"全部新闻"一案,该案原告是华盛顿邮报、时代周刊、CNN等一大群著名新闻机构,他们都拥有自己的网页,作为其出版物的电子版本,原告的网页给他们带来可观的收入.被告也经营着一个网站,并使用加框技术.在其主框中设置正常链,链接到原告网页的版面材料上,用户通过链接的导引,可以在主框中看到这些被链对象,在环绕主框的其他框中出现的则是被告用于获利的广告.被告设置的这些未经原告许可的链接并不是像普通的正常链那样把用户从设链页引至被链页,确切地说,加框技术使链接的导引呈现不完全状态,即用户浏览器的地址一栏显示的仍然是被告的地址,主框以外的框中也显示被告网页的"实在材料",然而主框中的正常链导引浏览器获得了原告网页的被链内容虚实并举.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指控被告的网站是"寄生性"的,未经许可再版了原告的版权材料,侵犯其"多个"版权人的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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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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