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4.20.029
风险投资对民营高科技企业的介入
@@ 一、对高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的界定
高科技企业就是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企业,在国外,一般是把这部分企业称为高技术企业,即Hi-tech企业.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是将高技术和新技术(New-tech)合在一起,统称高新技术企业.据此,笔者认为,应把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企业(如网络和现代服务业)区分开来,以实行不同的政策.因为高科技企业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是一些新兴企业所无法比拟的.目前,我国是由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分别组成认定委员会,企业能否成为高科技企业必须通过双方认定委员会的分别认定.认定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二是专业科技人员占企业人数的比重;三是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是否建立在尖端技术基础之上等等.
风险投资、高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委员会、生产工艺、高技术企业、中国科学院、国家科技部、高科技产品、销售收入、科技人员、技术基础、代服务业、比重、生产力、企业人、组成、专业、政策、网络
TP3;G64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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