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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3580.2004.17.044

关于计征物业税的几点思考

引用
@@ 一、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 从目前国际上已经开征物业税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物业本身的价值课税,即对物业税本身的价值定期进行评估后,用评估的价值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另一类是对由物业取得的实际收益征税,如我国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物业税、计税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价值、应纳税额、评估、计税方法、国家、加拿大、征税、香港、税率、收益、美国、课税、计算、地区

F81;S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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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580

13-1022/F

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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