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4.14.079
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职能定位
@@ 1.政府应该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使民营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该以市场为驱动,因为创新、拓展服务、广泛参与、降低价格等只有在市场主导的环境下才能实现.在一种受管制的行业中则无法实现,即使是在某些需要共同行为的领域,政府也应该尽可能鼓励产业界自我管理以及由民营部门带头.买卖双方在通过因特网进行产品或者服务买卖并达成合法协议的过程中,尽可能将政府的参与或干预最小化.政府将严格控制对通过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制定新的以及不必要的规定,简化政府办事程序或者避免征收新的税收和关税.
化政府、电子商务、民营部门、因特网、自我管理、拓展服务、市场主导、商务活动、买卖、产业界、行业、行为、协议、税收、驱动、控制、价格、环境、管制、关税
R19;F29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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