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4.14.057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关系
@@ 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独立、自助的经济组织.解决好"三农"问题,核心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组织的发展可以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载体.根据国际惯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自治联合体,是合作社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探讨.
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护农民利益、组织形式、自愿联合、自身权益、有效载体、农民收入、经济组织、经济条件、国际惯例、鼓励发展、农产品、联合体、自治、营利、文件、维护
S78;S64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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