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4.05.047
合理确定我国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理论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主体税种是指在某一税制体系中,税源比较稳定,税基较宽,征收较易且收入占一定比重的某类或某几个税种的总称.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必须满足如下原则:第一,税源充足稳定,税基不应该有较大的流动性,否则纳税人就会从税负高的地区向税负低的地方转移.第二,税基具有地方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即采用的税种应能筹集足够的收入以满足地方政府的需求,收入应稳定,可以预测,并有一定的弹性.第三,能满足闭合性的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税收的大部分应具有不可转移性(即税收收入不应很容易转移给非居民个人),以免削弱地方税收与地方福利之间的关系,应便于管理.
地方税收、地方主体税种、税收收入、可转移性、税基、国际经验借鉴、地方公共产品、非居民个人、税制体系、税源、税负、理论分析、地方政府、普遍性、纳税人、流动性、闭合性、预测、选择、管理
F81;F8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