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2.23.009
程序与责任:对地方经济行政的刚性要求
@@ 一、地方政府经济行政的程序性
在英美国家的正当程序观念和自然正义原则的理论观点哺育下,世界贸易组织对于经济贸易等方面的行政管理的程序性与程序化是极为重视的.1946年以后的世界,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处于话语中心和话语霸权的地位,美国的法律文化也随之成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强势话语.继承和光大英国判例法模式的美国,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的宪法原则,将自由和权利的保障与救济的判断标准从实体性标准发展到程序性标准,以对危害或侵害公民权利等违宪或者违法行为过程方面的诸多构成要素进行价值评价和司法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对于权利和自由的维护机制.美国的大法官有言:"自由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遵守程序保障的历史."
程序性、责任、对地、经济行政、英美国家、自由、自然正义原则、正当法律程序、世界贸易组织、权利、判断标准、行政管理、行为过程、宪法原则、维护机制、司法审查、强势话语、历史、理论观点、经济贸易
D64;A84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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