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96X.2011.10.002
论双重合约
本文提出了关于外部性的新定义:没有参加特定相关合约,但却对该合约中的某特定行为人产生的影响,就是外部性.前述特定相关合约就是内部合约;没有参加特定相关合约的其他人,但同该合约中的特定行为人所达成的产生外部性影响的其他合约,就是外部合约.上述内外合约组合为双重合约.鉴于任何交易都有外部性,则每一个内部合约同时伴随着若干个外部合约,故双重合约是人类相互关系中普遍存在的事实.运用合作博弈与讨价还价理论,可以建立双重合约存在与稳定的模型.
外部性、合约、公共选择、帕累托最优、退出权
F016(经济学基本问题)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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