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029.2016.06.02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 〔2016〕13 号)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 〔2016〕14 号)要求,现就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 "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状况,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煤矿 (包括已经停产停工煤矿)进行全面排查;除了正常检查外,还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煤矿安全生产、国家安全、安全监管、大检查、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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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76;D922.54;D631.1
2017-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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