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败绩后撤换CEO吗?——我国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有效性检验
本文结合中国制度背景,首次从CEO实施价值损害型并购后是否被撤换的角度来考察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实证检验发现:(1)大约有三分之一的CEO在并购之后三年内被非自愿变更,其中被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变更的CEO占28%,而被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也就是因公司控制权变更而撤换的CEO占6%;(2)并购公告前后的短期市场反应越差,CEO在并购后3~5年内越可能被非自愿变更;(3)同样实施价值损害型并购,民营企业CEO被变更的概率远高于国有企业,究其原因可能是民营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即公司控制权市场在约束CEO行为方面比国有企业有效.
并购绩效、CEO变更、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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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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