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业到混业: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
为提升金融业的竞争能力,2001年台湾地区陆续推出了<信托业法>、<金融机构合并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彻底打破了分业经营的格局.随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掀起了一场重组的热潮,至2001年底,台湾地区己批准14家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完善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子公司并内设"防火墙"的形式,实现其资产负债的多样化,以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其改革的思路及实践经验,对大陆金融业的改革不无借鉴意义.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分业、混业
F832.1;D922.28;F27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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