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还是奖励:多倍赔偿制度研究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所规定的多倍赔偿,并不具有惩罚性赔偿制度中惩罚与遏制的功能,就其立法本意及制度运行实效而言,主要是一种奖励原告提起诉讼的制度设计。我国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与遏制功能,主要体现在罚款制度之中,这是中美两国此类制度的重要区别。
多倍赔偿、惩罚性赔偿、奖励
D9 ;D92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1-118
多倍赔偿、惩罚性赔偿、奖励
D9 ;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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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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