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除了大限还有什么?
@@ 转型与传统:离不开政策的较量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依法获得直销许可,以店铺加雇佣推销人员(系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推销产品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比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规定查处.2006年11月30日是业界公认的转型直销企业的最后大限,自2006年12月1日起,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直销经营的,就必须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运作市场,如有违背,将依法查处.
中国、直销管理条例、转型企业、工商行政管理、直销企业、外商投资、推销人员、劳动报酬、经营活动、商务部、政策、市场、境内、国家、雇员、雇佣、公告、废止、店铺、产品
F27;F8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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