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061.2022.09.022
税务争议"双重前置"程序再审视 ——基于公共法律服务视角
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对"双重前置"程序的肯定态度一直被学界所质疑.通过对"清税前置"和"复议前置"程序客观分析,发现前者不符合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内涵,应予以修改;"复议前置"程序符合人民性、公平性和现代性的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要求,应予以保留.为构建服务型政府,从民主性、专业性和独立性角度分别提出完善和解、调解制度,鼓励政府采购税务服务、建立独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措施释放"复议前置"程序的巨大价值,以便更有力地维护纳税人的权利.
税务争议、公共法律服务、清税前置、复议前置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22-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4-7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