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合同中要约的界定
电子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发布的信息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学界一直有争议,主要有三种观点:笼统地界定为要约;笼统地界定为要约邀请:分别情况具体界定.笔者认为,这几种观点都脱离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电子合同中要约的界定,仍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应确立新的原则.
电子合同、网络信息、要约、要约邀请
D92;F40
2015-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4-56
电子合同、网络信息、要约、要约邀请
D92;F40
2015-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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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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