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54X.2022.10.014
湖广民变与晚明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
明神宗万历二十七至二十九年,湖广的武昌、汉阳、荆州、襄阳、黄州、承天等中 心城市及一些市镇,连续发生以生员、商人、市民为主体的城市民变,并且得到当地官员的同情和支持.同一时期类似的民变也发生在山东临清、南直苏州,及江西、广东、浙江的多处城市.究其起因,在社会财富日渐积累、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大量白银通过走私贸易进入国内市场的形势下,以万历皇帝为中心的皇室、以御马监为代表的宦官和中下级赋闲军官和地方闲杂人员,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群体,结成了松散但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对城市"乡官士民"进行的一次剥夺.其后果,既唤醒了"人性"中不劳而获的劣根性和一夜暴富的财富欲,也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道德约束和良知底线,以及"乡官士民"对明朝廷的"恒心".
晚明、湖广民变、社会阶层、利益诉求
K24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82-1644;19BZS048
2022-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