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54X.2015.04.008
“选择性协商”:村级党组织行动逻辑的组织基础分析——以安阳“思辩堂”、瓮安“5531”模式为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一些村级党组织中客观上存在着选择性协商行为,即村级党组织为了达成上级的考核指标和迎合民众的利益诉求而对农村公共事务的“软指标”进行有选择的协商.村级党组织选择性协商行为产生的制度根源,一是受自上而下、垂直到底的领导体制的影响,村级党组织对上级政府部门产生依赖,不得不完成上级分派的任务,同时村级党组织面临自身资源严重短缺的问题,所以不得不作出选择性协商行为;二是村民基于理性考量,或因自身利益受损而对乡村公共事务表现出冷漠态度,这也为村级党组织选择性协商行为的产生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协商民主、党群关系、村级党组织、选择性协商、政党政治
D26(党的建设)
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新时期构建互动型党群关系的路径与模式研究”13JDSZK0043;贵州大学文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群众观及其当代中国实践”GDZT201403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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