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54X.2012.05.009
农村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模式及其演变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总体经历了封建时期“无机构、无资金”、民国时期“有机构、无资金”和新中国时期“有机构、有资金”三个阶段,目前, “农民自我供给”的状态基本结束,政府开始成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主要存在“政府出资、政府生产”、“政府出资、社会生产”、“政府社会合作投资”、“政府出制度、社会投资”等四种模式.从提高政府供给农村公共产品效率的角度,需要采取措施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供给决策机制;科学界定政府事权,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农村、政府角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F304(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统筹城乡发展与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l0CJY038
2012-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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