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54X.2008.04.009
秦律民法理念久远的人文精神
两千多年来,由于儒家大一统思想的影响,加上先秦和秦朝史料的阙失,造成人们对秦国、秦朝及其法制根深蒂固的偏见.事实上,与夏、商、周时代的法典相比,秦律在中国法律史上第一次摆脱了宗教和神权法的束缚:新兴地主阶级以昂扬进取的时代精神和功利目的,从意识形态上进一步否定了宗教神权对立法思想的支配;同时秦律对劳动和劳动者的尊重,对人类自身的尊重,都显示了秦律民法理念久远的人文精神.
秦律、民法理念、人文精神
D929(中国法律)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