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088.2022.06.032
贩毒"洗钱"两罪并罚
凌某曾于2014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凌某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凌某通过网络联系、快递输送等方式,先后23次向他人贩卖毒品,计3.75克.为掩饰毒资流向,其使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3个微信账号,用于接收毒资,共计1万余元.收到毒资后,凌某迅速将钱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与其他资金混合,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或再转入其他银行卡等方式,企图将毒资"漂白".2021年4月14日,凌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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