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088.2021.15.045
商家忽悠式"砍单",之后又全额退款就能了事吗?
■ 导读之声
随着数字经济和贸易的蓬勃发展,"线上交易"已经成为合同交易的重要类型,网络下单购物也已成为消费者的一种重要购物方式.但是,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常以低价、促销价引诱买家下单,造成销售火爆的假象,而在买家提交订单后,商家往往又以商品缺货或者合同尚未成立等各种借口取消订单.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网购合同)的成立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1-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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