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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3088.2020.10.053

一方先死亡,在世一方能否更改夫妻共同遗嘱?

引用
编辑同志:赵某与妻子韩某育有一子一女兄妹二人. 2008年,赵某与韩某共同立下一份遗嘱,二人名下的房产均归儿子所有、存款归女儿.该份遗嘱由赵某书写,夫妻双方签字.赵某于2010年去世.在赵某去世后,韩某将遗嘱内容改为房产和存款均留给儿子. 韩某于2020 年3月去世后,哥哥要求按照更改后的遗嘱继承全部遗产,妹妹提出异议,认为母亲生前擅自变更共同遗嘱,不算数. 请问:该遗嘱中所涉的存款该如何分割?

2020-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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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

1673-3088

34-1208/D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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