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088.2019.23.046
广德市法院:执结宣城首例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近日,经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方走访并释法明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张某、朱某、冯某、李某通过浙江鑫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泥处理中心,将固体废弃物约45.8吨印染污泥擅自倾倒在广德市新杭镇徐家边村振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200米空地处.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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