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3088.2019.10.038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发生冲突应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2010年2月,孤寡老人老赵因摔伤卧床3个月,导致行动不便.老赵摔伤后,一直由其远房侄儿小赵护理,负责其生活起居.老赵看小赵很尽心,便于2011年3月立下“自己去世后所居住的房屋赠给小赵”的遗嘱,并办理了遗嘱公证.小赵拿到遗嘱后,对老赵的照顾时间和次数逐渐减少,并于2012年6月开始撒手不管.后来,老赵所在的社区开始派人照顾老赵.2013年1月,老赵与社区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约定:由社区承担老赵生养死葬的义务,老赵死后其居住的房屋归社区所有.此后,一直由社区派的人负责照顾老赵,直至老赵2018年2月去世.老赵去世后,小赵拿出遗嘱要求继承老赵名下的房屋,而社区认为依遗赠抚养协议该房屋应归社区所有,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社区为此诉至法院.
2019-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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