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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制定专门法规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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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备受关注的外卖食品、保健食品、临期食品的安全监管及农村集体聚餐等作出规定,在全国省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明确了临近保质期的时间,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守住“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条例,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临期食品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设置相应的管理要求,对商场、超市要求其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而对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则要求将临期食品集中存放、陈列、出售.同时,强调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确保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临期食品.

201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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