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反腐法网
剑指行贿犯罪在反腐行动日渐深入的大势下,为反腐提供更强力的法制武器,是刑法修正案(九)必须承担的重要使命.其中一个颇不寻常的视角是,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这一修法思路,指向的正是轻纵行贿犯罪的现实弊端.行贿与受贿是相生相连的犯罪形态,许多情形下前者还是后者的诱因.然而多年来,司法实践中普通存在着打击受贿为主、打击行贿为辅的思维定式,由此滋生了惩治贿赂犯罪”一手硬、一手软”的不合理现象.
行贿犯罪、刑法修正案、不合理现象、重要使命、现实弊端、思维定式、司法实践、受贿、普通存在、贿赂犯罪、犯罪形态、反腐、处罚力度、武器、思路、视角、法制、惩治
D92;DF6
2015-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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