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
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我们的宪法开宗明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权力的归属.我国和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在国家权力的归属上具有本质的区别,但在行使权力的根本方式上,却面临同样的问题.13亿多人当家作主,特别是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总得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可以操作的途径和形式.没有这种途径和形式,人民当家作主仍然是一个抽象的口号.
人大代表、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比较、管理国家、工人阶级、工农联盟、根本方式、宪法、明义、领导、基础、操作
D02;F20
2014-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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