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子归篮子筐子归筐子
吴虹飞言论属何性质,当如何处理?对这事,网上网下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这只是个不当言论,警方没必要介入;而另一种认为其行为应该予以追究,只是认定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的区别.通过分析争议,笔者认为,要厘清两点,明白争议的是什么.一是民众层面,人们对吴虹飞被刑拘是否还停留在对一个单纯的个人法律案件问题的关注,有没有上升为诸如公民普遍的言论自由和国家公权力之间矛盾冲突的社会问题?二是国家层面,是只想就个案解决个案,还是想通过个案起到示范作用.窃以为决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和浆糊,个案争议问题严格依法解决,社会问题要注重程序正当、广征民意,科学合情解决.要做到,让个案问题归目前的个案法办”篮子”,让社会问题归以后的社会议题”筐子”.严格依照筐子和篮子各自不同程序依法解决.
篮子、社会问题、言论自由、国家公权力、治安处罚、争议问题、刑事处罚、矛盾冲突、筐子、程序正当、追究、议题、行为、民众、民意、眉毛、科学、浆糊、公民、法律
D63;C91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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