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须人大审议——六安市在省内率先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
日前,六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这意味着,今后该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0年六安市三届人大成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精神,在加强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如:2011年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市政重点工程建设;2011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2年城市重点工程计划的汇报;2011年以来,市人大财经委已连续两年要求市发改委将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汇编成册,作为计划报告的附件在人代会上印发代表,受到代表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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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83
2013-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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