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6.02.010

侦查取证语言规范化研究--隐性不当取证语言与冤案防范

引用
刑事冤案、错案的发生与隐性侦查取证语言的失范化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语言作为法律的载体,实现了权力(利)关系的具象化,也导致了权力的恣意性。从讯问实践来看,隐性不当取证语言的产生源自于公权力的膨胀和语言生成机制两方面。其主要体现为粗暴的话语打断、有罪预设、逆向同义改述、诱导性提问以及指令性言语行为等五个方面。为了预防我国冤案、错案的发生,我国侦查机关应当从语言学的技术架构和语用策略方面来规范隐性不当取证语言的实践运用,从而为提升我国司法的公信力增添助力。

刑事司法、法律语言、侦查语言、口供、冤案、语用策略

35

DF793;H08(诉讼法)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9-7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江汉学术

2095-5634

42-1843/C

35

2016,35(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