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6152.2005.02.022

对不足额保险下代位求偿权的探讨

引用
不足额保险下,当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保险损失后,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下,取得对第三者的代位追偿权.同时,被保险人也有权就未获得足额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索赔.由于<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谁拥有优先索赔权,也没有对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益大小的确定依据作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对追偿所得的不同处理意见.作者认为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人应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作为确定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益的依据.

不足额保险、代位求偿权、损失补偿、<保险法>

24

F840(保险)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2-10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006-6152

42-1389/G4

24

2005,24(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