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76/j.issn.1006-2025.2020.03.06
数字经济时代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规制
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经营者开始使用算法技术进行定价活动,凭借对海量消费数据的掌握,进行“用户画像”后以实现“千人千面千价格”的精准营销.其中,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存在损害消费者、排挤竞争对手以及破坏竞争秩序的风险,亟需予以法律规制.然而,当前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在适用范围、违法性判定要件、责任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应适当拓宽《反垄断法》的主体范围,使算法价格歧视行为难逃法网;确立“形式+实质”违法审查标准,让违法性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原形毕露;构建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双轨”责任规范,使相关责任主体难辞其咎.
算法价格歧视行为、法律规制、“形式+实质”标准、双轨责任制
F726.2(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本文系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研究”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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