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国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在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另外,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项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党政机关、馆所、办公厅、中共中央、维修改造、培训中心、财政资金、办公用房、国务院、住宿、通知、停建、设施、接待、建设、会议、功能、场所、餐饮
U45;U41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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