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史视野下中国废除治外法权的历程(1919-1931)
殖民帝国在半殖民地国家的治外法权是近代的国际性现象.通过外交官与外国顾问等群体建构的信息传播路径,包括中国在内的半殖民地国家在解决法权问题时,得以吸纳其他国家的经验.近代中国首先了解、采行日本的办法,即在5年内改革法律及司法,然后取消治外法权,但未能藉此废除治外法权.通过法国顾问宝道等人的引介,北京政府一度试图采取暹罗的办法收回上海会审公廨,进而解决法权问题,亦未成功.20世纪20年代,同为“病夫”的土耳其的成功激励了国人,国民政府取法土耳其以取消治外法权,但因缺乏稳固的中央政府等因素,在列强反对后,只能提出折衷土耳其与暹罗办法的方案.
治外法权、日本、暹罗、土耳其、会审公廨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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