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徽州乡村的土地市场、信用机制与关系网络
18世纪以来的乡村土地市场发展出完善有序的土地收益分配结构,地权交易更多地表现为市场化行为,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地权交易的渠道、形式与信用机制.村落社会中,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对地权交易造成不同影响,因此利用关系网络方法研究地权交易,可以反映社会关系网络在土地市场中的意义.以19世纪徽州歙县的两个村落为例,土地交易主要在亲属关系内发生,中人、代笔所代表的信用机制与交易类型相关,中人的信用保障在抵押借贷中更为重要.存在单个强势宗族的村落中,交易形式的偏好更多地受到亲属关系的约束;多个小宗族共居的村落中,亲属关系对选择不同交易形式的影响则较小.此外,半职业化的代笔人似乎也已在交易行为中出现.
土地市场、地权交易、社会关系、信用机制、近代乡村
本文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2013M540354、上海交通大学校内文科创新计划12QN08的资助.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