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风向与基层制度:“老区”村干部贪污问题
1947年4月刘少奇在晋绥提出严厉整顿基层村干部的看法,之后他与各解放区高层领导进行交流。薄一波、刘澜涛等各解放区领导有着处理村干部问题的丰富经验,因此在承认村干部确有“贪污”等问题的前提下,皆委婉提出不宜采取群众斗争的方式处理。但刘少奇出于对党员腐化导致亡党的担心,仍然坚持彻底整顿村干部的决绝办法,并在7-9月的中央土地会议上将其看法上升为党的意志予以执行。由于中共权力集中、政令畅通、动员能力强大,当其发动大规模运动之时,各级干部必须遵守党的决策,各种报纸也必须凸显党的决策,村干部贪污罪行才会一时之间显得罄竹难书。但村干部在看似表现最为突出的“胜利果实”和村款等方面的贪污问题,往往与中共既有的基层制度有直接关联,并不如整党运动中所宣扬的那么恶劣。
刘少奇、老区、村干部、贪污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革命、乡村社会与党组织:1947年整党运动研究”10XNF068的成果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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