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708.2004.06.003
上海钱业公会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后的若干内债--对已刊未刊档案史料的比照阅读
从1927年4月至1928年底,上海钱业公会出面向南京国民政府提供了多笔垫借款并承销债券,这既有支持该政权的政治含义,但在是否达成债款、借款的相应条件以及清偿结果等环节,都还有着商业利益的原则.钱业公会内部对相关问题同样有政治与经济的双重考虑,往往经过多次讨论、权衡利弊才做出决定.有关的档案史料表明,上海钱业虽然从对国民政府的垫借款、承销债券中获得经济利益,但该时期里所持态度趋于消极,仅据达成的各项协议文本便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出定性和相应的定量分析,则可能过于简单化.
上海钱业公会、南京国民政府、内债、档案史料
K2 ;F83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1页
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