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014.2021.06.016
协议转让、做市商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选择 ——基于湖南省股权交易市场科技创新专板的前瞻性分析
科技创新专板是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轨主板市场提供了契机.但是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交易制度却依然沿袭标准板转让协议定价制度,难以满足科技创新专板的设置预期.为探讨科技创新专板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可能性,文章基于Gehrig对直接交换市场与中介机构的模型解释,建立起协议转让与做市商的效用函数模型,在随机配对、有效配对以及引入做市商的三种情形下,分析市场总福利的差异.函数模型的推导结果显示做市商通过提供价格信息,分离了市场中的买卖方分布,进而提高了协议转让市场的配对效率以及市场的总福利.这个结论为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局部引入做市商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并因此提出了相应的前瞻性建议.
协议转让;做市商;效用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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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金融、银行)
2022-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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