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014.2012.04.005
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的构建和完善
完善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制度是维护股东权益、交易安全和公司自主权的重要保障。我国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立法还过于简单,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对接上还很欠缺。为完善这一制度,应扩展违法股东会决议的类型、区分好无效、可撤销之诉的类型,并且构建起完备的诉讼程序。
股东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公司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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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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