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014.2004.01.002
关于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
在理论上,由于与法官承担的功能与角色差异很大,检察官不宜独立,故我国司法独立主体应仅限于法院及法官.同时,为尊重司法的科学特性,法官依法裁判仅服从宪法及法律,不受政党、国家机关及个人(包括法官自己)干涉.不过由于历史及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国目前司法中充满了政治及行政化色彩,司法的科学性未得到有效发扬.
司法独立、检察官、法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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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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