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初期律师帮助权的欧洲标准及其启示——以欧洲人权法院萨多斯诉土耳其案为中心的分析
关于侦查初期律师帮助权,欧洲人权法院萨多斯案的革命性意义在于摒弃了整体平衡原则,尝试建立明确的规则.经过之后的判例和欧盟立法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包括律师帮助权的告知、放弃、范围以及相关保障机制的规则体系.法国、荷兰等具有较强职权主义传统的国家,均不同程度地根据这一规则修改了国内立法,逐渐允许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咨询律师并要求律师在场.为了杜绝非法审讯,我国应当参照欧洲经验,加强侦查阶段的律师帮助权.目前亟待解决的是律师介入的及时性和提供法律帮助的有效性.
讯问、沉默权、封闭空间、法律帮助、律师在场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看守所法立法研究”项目18BFX078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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