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与法制:五代后晋的刑事立法、司法及其承启性(下)
五代是介于唐宋之际的藩镇割据乱世,长期以来无法、滥刑成为定论五代法制之主流观点.然爬梳分析史料,情状并不完全如此,位居五代中段的后晋在刑事法制建设上就颇有建树,主要体现在:在立法方面,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法律活动,官员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议法热情;在司法上,虽然存在滥刑的一面,但却不乏滥刑纠偏和循法慎刑的案例;数次赦宥显示了皇帝的宽仁之心,当然赦宥也引发了个别朝臣驳议.以上这些表明,汉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儒化法制在五代乱世中尽管受到践踏冲击,但并未发生完全断裂,仍在曲折传承发展.同时,五代法制在唐宋时期展示出独特的承上启下属性,这种承启性在后晋乃至五代刑事法制中得到具体反映.乱世中的五代法制具有丰富、多维、复杂的面向,而不可简单以无法、滥刑概括之.
五代后晋、唐宋、刑事法制、承启性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元断例辑考”17ffx011
2019-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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