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法上的不确定法律概念
税法规范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法律概念,其蕴含着对征纳双方权益的调制和与事实、政策互动链接的税法理念.由概念到制定具体化规则与在个案中直接适用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主要方式.在规范层面来看,税法原则作用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表达了税法的基本价值,起到发展税法的作用.在背景层面视角下,税法上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体现出行政主导性.对此,功能主义立场与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可以为其正当性辩护,证明其是宪制结构中的必然制度安排.在中国语境下通往现代税法是一条泥泞之路:“垄断式”的行政权过于强势而亟需法治规训,立法权需回归人大并合理配置,规制征税机关的规则制定权,并加快推动税务专门司法制度的构建.
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行政主导、司法审查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与经济法制度完善研究”批准号17AFX023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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