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8129.2016.08.196

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疫苗损害责任

引用
随着山东疫苗事件的出现,疫苗损害的相关问题再受关注.疫苗损害究竟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害,损害请求的基础规范何在,成为学界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其不仅仅受公法调整,也应当受私法调整范畴,由侵权责任法规范调整.通过对医学上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类型分别探讨,认为受害人得向疫苗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请求承担产品责任,向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接种单位)请求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疫苗损害、侵权责任法、不良反应、产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

D92;D9

2016-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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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1002-8129

42-1128/C

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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