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129.2016.07.126
贵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调研报告
2015年2月,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在内蒙古包头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应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者由政府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指导督促商品住房存量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按照这一思路,贵阳市积极探索,采取鼓励货币安置和项目现场搭建商品房超市等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取得了一定成效.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F29;TU9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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