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129.2016.07.070
BOT投资项下外国投资在我国寻求保护的依据
为了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吸收私人资本或外国私人资本投资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政府对国际BOT特许权协议项目实行现行试点、宏观引导、逐步推开、规范发展的策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授权政府的主管局或政府控股企业与投资商签订特许协议,从而导致主管局或控股企业的权利范围和承担责任能力大打折扣,严重制约了我国基础经济建设的发展.为了促进BOT国外投资方式在我国的发展,有必要进行专项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BOT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
BOT投资项目、外国投资、法律保护、专项立法
F27;F83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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