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129.2016.05.060
浅论我国公安执法督察制度之不足与完善
我国公安执法督察机制有其存在的独特价值,这一制度较之于其他监督制度更侧重于事前、事中监督,能够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督察制度作为公安机关内部同步、动态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了督促查纠防范制约等方面的重要监督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此制度也出现了因社会因素的变化而不适应于社会的情况,鉴于此,本文从内部监督的角度入手,探讨我国目前公安执法督察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路径选择.
行政执法督察、公安机关、公安执法督察
K24;D63
2016-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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