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检察业务开展活动下数字化视听技术的运用
作为我国刑诉规定证据的一种,试听证据在新形势下的依法打击犯罪及法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证据是诉讼之本,在检察业务中,数字视听技术主要在视听证据的采集、运用、存储、加密及解密等方面体现出来.其次,视听技术术语一门独立化得技术门类,使检察技术部门的业务范围得到极大的拓展,对检察技术职能的履行、办公办案工作的开展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
数字化视听技术、检察、业务工作
DF7;D9
2015-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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