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当前行政机关在WTO领域相关工作改进的思考--以“原材料”案与“稀土”案为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增强,我国在贸易领域与他国的争端也成正比增加。在WTO争端解决案件中,我国以“原材料”案与“稀土”案的败诉得到了深刻的教训,两个案件均是由于中方对他国出口的限制而导致的争端,诉讼争议的焦点集中于对出口限制的依据以及合理性的辩论,最终中方均以不同程度的败诉收场。本文旨在通过对“原材料”案与“稀土”案败诉原因的分析,从当前我国行政机关的工作改进角度进行思考,并指出我国行政机关将如何应对今后WTO领域的发展。
WTO、出口限制、职能转变、部门合作
G25;TU9
2015-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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