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129.2015.06.032
从《摩奴法典》管窥古印度与中国秦汉婚姻家庭制度之异同
同属四大文明古国,从恒河流域孕育而出的古印度文明与起源于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又因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等因素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样态。在法律制度层面,古印度法以婆罗门教法为核心,其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成书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的《摩奴法典》,与此相对应,遥远的东方古国正值秦汉时期,华夏儿女也发展出以儒家“礼”为核心的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古代社会的细胞是家族,而婚姻又是家族的基础,家族与婚姻制度可以说是古代社会最基本的制度。因而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同时期印度与中国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异同,旨在初探两大古老文明发展的相似性与相异性。
摩奴法典、婚姻家庭制度、秦汉身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DF0;K35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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